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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档案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天津市档案局起草了《天津市档案条例(送审稿)》。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天津市档案条例(送审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天津市司法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邮编:300191;也可通过传真或者电子信箱反馈意见,传真:022-83597752,电子邮箱:ssfjlfsc@tj.gov.cn。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查看更多】

草案正文

天津市档案条例   (送审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五章  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查看更多】

背景介绍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我市现行《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制定于1996年,对加强本市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维护本市档案资源安全,推动本市档案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档案工作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拓展,档案工作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亟待改革创新。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行了修订;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也在修订后实施。《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滞后于当...【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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