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运用案件评估等措施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今年我市将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律师招募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律师各2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法律实务经验丰富,执业5年以上,同时具备:
1.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律师近五年至少做过15件以上刑事案件;
2.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律师近五年至少做过15件以上民事案件。
(三)热心法律援助事业,具有法律援助工作经验:
1.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律师近五年至少做过5件以上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2.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律师近五年至少做过5件以上民事法律援助案件。
(四)近三年没有受到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
(五)在往年司法部和我市同行评估中被评为优秀案卷的承办律师,优先考虑。
二、申报材料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律师申请表》(见附件)
三、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社会执业律师自愿报名,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和指派过案件的法律援助机构(盖章证实法律援助工作经验)推荐,于2020年9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到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一处政务安全邮箱(ssfjffycfy@tj.gov.cn)。
(联系人: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一处 刘佳、李国兴;联系电话:23082256)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