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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28 13:13

天津市司法局202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由天津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范围包括市司法局机关,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了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

强化权利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动态调整本机关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基本信息以及领导信息和直属单位等信息,及时公开人事任免信息。加大会议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局长办公会会议相关内容。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及时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

强化政务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对本机关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文件自身效力情况及时更新,集中在门户网站统一对外公开。对2010年以来的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文件中(津司发)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文件,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转化公开文件91件。

推进培训工作落实落细。邀请实务专家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做好典型判例与公开工作的衔接。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纳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稳步提升全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进一步规范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2020年,市司法局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许可文件1217件,行政处罚文件6件,建议提案答复及落实文件24件,并按时做好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的报送工作,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56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12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0

9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0

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322.9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3

 0

 0

 0

 0

 0

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0

 0

 0

 0

0

 0

 2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56

 0

 0

 0

 0

 0

 5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0

 0

 0

 0

 10

0

 0

 0

 1

 1

 4

 0

 0

 5

  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19年本机关行政许可类文件编号不统一问题, 202011日起,本机关已将所有行政许可类文件统一为津司许,同时为规范管理并便于群众查找,对于公证类许可、司法鉴定类许可和律师执业类许可等又进行细化分类。

针对公开后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和内容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全链条管理,一是结合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和相关文件自身效力情况动态调整,做好数据清理和规范发布工作;二是逐类明确政务信息格式要求、发布、更新和清理的责任人及相关时限,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市司法局办理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有4件案件办理类别为其他处理,其中,1件案件为咨询类案件,3件案件因当事人申请内容不明确且在合理期限内未补正的,本机关不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