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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5-03-31 09:51

天津市司法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及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培训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大幅增加、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力的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局长为领导,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以办公室信息化管理科为具体办事部门。政研室负责法律审核工作,办公室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局机关各处室指派联络员,负责本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局形成了多个处室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不断加强监督和培训。2014年,我局严格执行《天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个性化细目,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同时,按照(国办[2010]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形成了统一受理,业务部门共同研究、报局领导审批的工作模式。全年召开工作培训会议5次,都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不断加强调研、研讨工作。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开展,定期邀请局法律顾问进行研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6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起草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的调研文章,并获得首届天津司法行政论坛三等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修改完善了《天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个性化细目,积极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做好了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

(一)准确及时主动公开信息

本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文件151件,其中,律师工作86件,公证工作3件,司法鉴定工作38件,司法考试工作2件,法律援助工作4件、基层工作1件,法制宣传工作2件,队伍建设工作2件,其他工作13件。向图书馆、档案馆、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邮寄纸质文件453件。通过天津司法行政网发布信息3084条,利用电台、广播、报纸发布信息1000余条。

(二)咨询处理情况

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覆盖全系统各单位的领导、纪检、信访信箱,以及各类司法行政业务的在线咨询栏目,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咨询、申请、投诉渠道。2014年,我局共受理电话、网络咨询3954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案例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一批法律依据不明确、政策性较强、情况较为复杂的依申请案例,总结工作经验,提高答复水平。我们在平时工作中坚持值班制度,做到网络专人登,电话有人接,来信有人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服务质量。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件。当面申请2件;传真、信函申请42件。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答复申请44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2件;同意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3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 2件。

(三)依申请收费情况

我局答复申请均未收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行政复议1件,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未发生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在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需要进一步加强,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

151

向市级查阅点提供本单位纸质文件

453

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0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列表

序号

信息种类

单位

数量

1

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

124

2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

2

3

保障性住房


4

食品药品安全


5

环境保护


6

安全生产


7

价格和收费


8

土地房屋征收


9

高校招生


10

机构职能


11

政府规章文件

2

12

规划信息


13

统计信息


14

政府工作报告


15

财政报告


16

政府采购


17

重大建设项目


18

教育医疗


19

社保就业


20

民政助残扶贫


21

突发事件处置


22

产品质量监管


23

公共卫生


24

市政府重要会议


25

人事任免


26

其他服务事项


27

其他公开信息

23

咨询处理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答复公众电话咨询事项

3954

答复公众邮件和网上留言

946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4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信函申请数

40

3.网上申请数

2

4.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

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

2

3.不予公开

37

4.信息不存在

2

5.不属于本机关公开

1

6.申请内容不明确


7.非政府信息


8.重复申请


9已移送档案馆


10.其他原因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统计

    

单位

  

全年依申请信息收费人数

0

全年收取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0

全年依申请信息费用免除人数

0

全年免除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0

3:培训情况统计

    

单位

  

培训次数

        6       

培训人次

206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统计

    

单位

  

行政复议数量

1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数量

1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行政诉讼数量


其中:1.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数量


2.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七、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gk.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邮编:300191,电话:022-23082541,电子邮箱:tjsf @tjs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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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