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坤元鉴科检验检测(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司法鉴定所:
你机构《关于变更业务范围的请示》(坤元鉴科〔2025〕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司法局经审核决定:
一、准予你机构增加法医精神病鉴定(0301精神状态鉴定,0303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业务,变更后的业务范围是痕迹鉴定〔0211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02110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021103交通事故痕迹鉴定,021104车辆速度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0301精神状态鉴定,0303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
二、准予刘丽荣、刘秀苹、潘文颖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详见附件)
附件:刘丽荣等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情况
天津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