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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准予天津华大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延续登记的决定
津司许鉴定〔2022〕1号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24 15:04

天津华大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你单位《关于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延续登记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管理办法》《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等相关规定,市司法局经审核决定:

一、准予天津华大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延续登记,《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为五年,自2022年1月22日至2027年1月21日。

二、许可证号为120017049。

三、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E3楼。

四、该机构负责人为付晓。

五、该机构资金数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六、该机构业务范围为:法医物证鉴定: 0402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0403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

七、准予倪培相、王志争、吴赵华、付晓、吴仁花、王远、吴红龙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详见附件)。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市司法局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应当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使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市司法局提出延续申请;不申请延续的,市司法局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附件:倪培相、王志争、吴赵华、付晓、吴仁花、王远、吴红龙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情况

天津市司法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