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司法局 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
印发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工商联、市律师协会:
现将《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司法局 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推进
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
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司法部、全国工商联《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化律师行业与工商联组织、企业协会商会的对接合作,经研究决定,联合建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推动“法治体检”活动深入持久开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和商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在全市范围内集合优质法律资源组建律师服务团队,深入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帮助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加快纠纷解决,健全规章制度,促进依法经营,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不断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定位为一项常态化的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由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服务团队,联合工商联及所属商会,通过多种方式为有需要的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一)广泛开展法治宣讲。各级工商联要在“法律三进”活动中,积极引进律师团队,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通过举办讲座、座谈研讨、以案释法、法治沙龙等形式,向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讲企业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宣讲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不断提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能力。
(二)防范处置法律风险。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和市律师协会要高度关注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共同组织律师服务团队,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在自愿无偿的基础上,通过在线测评、现场咨询、上门走访等方式,帮助民营企业查找、梳理在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深入分析症结原因,从专业角度提出合规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结合形势和需要,对在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或者日常法律顾问工作中发现的民营企业法律风险进行研判,不定期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提出防范处置建议。
(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律师在矛盾纠纷调处方面的专业优势、实践优势,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仲裁案件、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解决法律争议,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商会组织与市律师协会、区司法局开展合作,鼓励优秀律师调解员进驻民营企业和商会提供律师调解服务或建立律师调解工作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律师担任商会调解组织的调解员。
(四)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由律师服务团队结合“法治体检”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决策审查、利益分配、职工权益维护等工作机制,规范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等工作流程,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法律风险,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五)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加强“法治体检”成果运用,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保障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对民营企业常见的股权纠纷、合同违约、债权追索、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对外担保等领域法律问题,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意见建议,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服务工作指引。鼓励律师行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政机关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围绕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法治环境和政务环境议政建言,积极参与相关立法研讨和决策论证。
三、主要措施
(一)常态化开展法律宣讲,强化民企法治意识。紧密结合“七五”普法和“法律三进”工作,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实际法律需求和发展面临的法律难题等方面,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政策解读、专题讲座、案例讨论等方式,积极向民营企业宣讲解读金融投资、产权保护、合同管理、劳资关系、环境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不断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契约意识、风险意识和依法治企的能力,积极推进“平安商会”、“平安企业”建设。同时,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更好地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推送相关主题法律信息,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二)深入开展走访服务,精准对接法律需求。要突出服务重点,联合工商联、商会组织在对全市民营企业进行摸底调研,综合考虑企业数量、规模、分布、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以商会组织和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矛盾问题困难多的民营企业为“法治体检”活动优先走访服务对象。通过与商会组织开展结对合作,组织律师进驻商会、走访会员企业,以及深入民营企业进行一对一“法治诊断”等形式,在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共性问题全面反馈、个性问题一企一策”原则的基础上,形成普惠性的法律服务产品和专属性的企业定制“体检报告”,协助企业精准化解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三)多渠道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平台,扩大“法治体检”覆盖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要发挥职能优势,持续开展好“百家律所走进百家民企”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市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中心、防范经济犯罪预警服务平台、市工商联律师服务团的职能作用,不断探索新型合作模式,创新“法治体检”活动载体,共同搭建综合性服务平台。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天津法网”、“天津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平台作用,广泛接受企业在线咨询,提供远程诊断。有效利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的律师服务资源,为民营企业设立“法治体检”服务专项通道。深入众创空间、创业中心、产业园区、科技园区等企业聚集区域,通过设立法律服务站点、召开法律咨询会等形式进行集中“会诊”。进一步发挥市、区两级工商联及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法院律师工作室、民商事调解中心、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作用,鼓励引导优秀律师参与工商联、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畅通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渠道。力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步实现为各类型、各层次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的全覆盖。
(四)创新优化体检手段,增强法律服务的便捷性。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开发、升级“法治体检”服务产品。针对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常见问题,研究设计“法治体检”调查问卷,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收集;探索研发“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促进人力成本节约,服务效率提升,推进“法治体检”智能化、便捷化。结合民营企业特点及律师工作实践,研究制定业务操作指引,从服务内容、方式、流程、标准等方面对“法治体检”活动予以引导和规范。立足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编印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法律手册,方便企业日常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依托市律师协会、市工商联律师服务团、律师事务所组建服务民营企业专项工作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影响和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民营企业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问题等,推出相应解决方案与法律服务产品。
四、进一步做好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和市律师协会、商会组织要注重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法治体检”活动,加强信息沟通、业务交流和力量统筹,积极引导有需要的民营企业自愿通过“法治体检”方式获取法律帮助和支持。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组织要将此项工作与“四会建设”、商会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工作渠道畅通,信息传递及时,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参与“法治体检”工作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应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不同区域内民营企业、律师队伍特点和发展水平,选择符合实际的组织形式、工作模式和服务方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法治体检”活动高效开展。在时间安排上,应每年相对固定一段时间或者常态化组织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并将其作为一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项目长期开展下去。适时将各区工商联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纳入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平安天津”建设年度考核范围。
(二)加强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实践优势,以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选优配强参与“法治体检”活动的律师团队,重点选派政治可靠、热心公益、专业过硬、作风扎实的律师,有效利用律师担任民营企业法律顾问的便利条件。探索推进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加强对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促进民营企业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鼓励律师事务所以集体名义参与“法治体检”活动,组织本所律师团队提供服务。符合条件的中共党员律师、市律师协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带头参加律师服务团队,带头从事公益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要加强对律师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确保参与律师勤勉敬业、尽职尽责,取得实效。
(三)注重服务质量。要紧密结合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流程,积极研发涉及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产品,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服务期间,律师团队应当根据需要与民营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和保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服务结束后,律师团队应当填写“法治体检”记录表或者形成“法治体检”报告,及时向民营企业反馈并报送区属司法局。
(四)做好工作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和市律师协会、商会组织要拓宽各类宣传渠道,主动邀请、联系主流媒体,积极发挥本系统所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作用,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力。同时,加大工作总结和推广力度,做好阶段性、全面性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讨分析,对服务企业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加强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模式,带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完善活动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开展活动,或者对参与服务的律师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或补助。对在“法治体检”中表现突出的律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市律师协会、商会组织可以在评先评优、表彰激励、选聘法律顾问等方面给予支持,增强律师参与服务的荣誉感、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