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以及相关部门设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常态化长效机制的建议,经会同市公安局研究答复如下:
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法律能否正确实施,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能否顺利实现。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专门听取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相关工作汇报,深入了解我市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情况,积极推动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常态化长效机制。市司法局持续推进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先后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若干意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尊重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提出意见权、收集证据权和申请权等执业权利。
市高级人民法、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十三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调查权的若干规定(实行)》,律师为办理诉讼、仲裁或非诉讼业务,向市场监管、金融、税务、国土房管等单位调查与所承办业务有关的情况,可以采取查阅、摘抄、复制等方式获取与所承办法律事务有关信息,切实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
2021年5月,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检律协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检察机关控申检查部门受理律师申诉和控告,提倡和鼓励律师通过12309热线电话、手机APP提供案件线索,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拓宽律师维权渠道,为律师提供更多更好的在线服务。2022年4月,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市律师协会举行共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座谈会,共同签署《关于依法规范开展检律业务工作的实施意见》。2024年3月,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带队到市律协调研座谈,就执业权利保障,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等听取律师意见建议。
市公安局先后制定《看守所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工作规范(试行)》《公安监管场所律师会见工作指引(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律师会见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创新优化律师会见制度、会见设施、监督管理等措施,落实律师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现场直接申请3种预约会见机制并行,保障“预约优先”,实行远程视频会见、现场视频会见、面对面会见相结合方式,坚持律师会见周六日、节假日全覆盖,开通24小时律师会见服务保障热线,建立了市、区两级看守所与司法局、律师协会定期座谈机制,研究解决律师会见中遇到的各类问题。2023年11月,市公安监管总队制定了《天津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并聘请了18名律师作为首批天津市看守所特约监督员,定期召开律师特约监督员座谈会,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执法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会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进一步畅通律师反映问题和投诉的渠道,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处理律师投诉,并公开联系方式,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司法公正。
天津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