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言必信行必果诚信政府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要求,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法治政府建设更加坚强有力。
一是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工作。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积极稳妥做好2024年行政执法全员轮训工作,组织各区各部门按照分类分级分层的培训要求,应训尽训,按需施教,优化模式,丰富师资,全市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和现场实训等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组织各区各执法部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各单位普遍采取12345热线、在部门网站公布征集线索的通知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征集专项整治线索,开门整治。2024年市司法局对重点市级执法部门开展两批次实地监督,推动各部门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三是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清理、规范工作。2024年第四季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知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第四季度拟自行开展的涉企行政检查进行清理、规范。与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规划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消防救援总队等27家单位召开座谈会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各相关部门通过加强市区两级执法协作、跨部门联合检查、应用信息化监测预警等方式进一步合并、优化检查工作。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市司法局印发《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区司法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试行)》和《司法所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试行)》《天津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为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提供有力制度支撑。推动各市级执法部门和区级司法行政部门明确承担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形成条块同向发力、三级同频共振的执法监督工作闭环。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市司法局将聚焦执法痛点,持续加大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落实举措。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组织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文件,进一步细化优化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的各项措施。二是公示检查主体。组织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区司法局梳理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并通过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大众监督。三是规范检查事项。组织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区司法局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同时进一步明确检查程序,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四是推进柔性执法。组织汇编《天津市行政执法免罚清单》,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发挥“条块结合”监督作用,强化监督,确保行政执法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天津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