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的建议,经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城市管理委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相关执法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取得了积极成效,相关工作与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执法力度、温度、透明度的建议十分契合。
一、把好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市司法局组织做好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严肃考试纪律,对未通过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的不予或取消执法资格,把好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对本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市城市管理委注重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坚持标准先行指导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定印发《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标准(津城管协〔2023〕148号)》和《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现场处置与执法规范(津城管协〔2023〕150号)》,编制1部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制度文件汇编和1套常用执法事项执法流程及案卷模版手册,以及其他相关20余部执法制度文件,对各级执法队员在执法实践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给予直观清晰的解答,为开展具体执法工作提供制度遵循;持续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创新培训形式,组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总队长(支队长)走上讲台,亲自讲述天津城管执法自己的事,以主客观充分互动的方式,以共享单车治理、燃气安全执法等典型执法事项为重点,通过提炼和升华实践经验,分享执法办案技巧,实现“1+1>2”的效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二、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确保行政执法“有力度”。市生态环境部门始终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2023年,围绕大气、水、固(危)废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16个专项执法行动,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联合公安、检察院等部门深入推进“两打”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查办案件1791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4起,同比分别增长39.4%、36%,查办的某企业通过添加“干扰剂”的手段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案被生态环境部采纳为典型案例,李某某等人跨省处置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案入选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市人社部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及时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对于符合条件的依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将查处结果纳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增强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市市场监管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及《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推动市场监管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典型差案”“示范优案”“指导案例”评查评选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三、按照违法情形精准化执法,给行政执法“添温度”。市司法局推动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23年印发《关于加快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督促各市级执法部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梳理自身行政执法职权情况,开展本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截至2023年底,各行政执法领域普遍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为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奠定了制度基础。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实施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适当减少或免于现场检查,并大力探索实施非现场执法手段,在提升问题发现精准度的同时,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出台并规范适用《天津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共实施免于处罚案件399件,占立案总数的22%,免罚金额达3000余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压力;坚持执法与帮扶并重,通过采取送法入企、专家指导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存在的实际困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市人社局推行柔性执法,依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津人社规字〔2021〕7号),对人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引导和促进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市城市管理委持续开展执法宣传服务,依托水上公园、动物园设立“城管驿站”,为群众提供便利暖心服务,2023年累计提供咨询、休憩饮水、充电续能等服务1800余次,治理各类不文明行为600余起。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不断探索普法宣传合作新模式,主动对接相关部门,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丰富普法内容,不断强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普法宣讲团”作用。持续开展主动“送法上门”服务,深入街镇社区宣讲燃气安全、垃圾分类等法律法规,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全年累计开展普法宣讲55批次,有效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社会氛围;深化“天津城管说”微视频普法品牌,围绕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自导自演“天津城管说燃气”短视频5部,联合平津战役纪念馆开展2批次网络普法直播,进一步改善城市管理形象,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市市场监管委推动全系统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及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编制并动态调整《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明确执法职能。
四、有效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计划性,将各类执法专项行动纳入年度执法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和检查内容,科学统筹所有现场检查任务,压缩一切计划外检查,切实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抽查结果及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官网向社会公示;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通过开展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以及执法稽查等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市人社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接诉即办、限时办结”工作机制,通过来人、来电、网上、信件等方式,认真接待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举报投诉,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好检查结果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城市管理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均在政务外网全部完成对外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归集至“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对行政处罚案件通过制作视音频和执法文书进行全过程记录,适用普通程序处罚的案件均实行法制审核,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市场监管委开展服务型包容审慎执法,为企业提供容错机制,持续深入推动市场监管系统贯彻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和《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加强业务指导,用好用足两张“清单”,采取对经营主体少用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减法”,实现助力经营主体生存发展的“加法”,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
五、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司法局组织推动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督促相关市级执法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督促市级执法部门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建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机制,组织梳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定期通报整治进度,推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建议,持续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行政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