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殿禄委员: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作用的建议”进展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及时跟进制度落实情况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后,天津市司法局结合天津实际,积极推动我市出台相应的制度文件,2020年1月,中共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印发后,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司法局《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进一步将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管理。我局及时跟进制度落实情况,汇总各区司法局和相关单位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引导、支持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在广泛征求律师意见的基础上,我局于2020年5月在全国率先出台《天津市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量指导标准(试行)》,对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时长折算标准进行细化规定,明确了时长考核标准和方式,通过将公益法律服务情况应用到诚信公示、评奖评优、年度考核等途径,进一步鼓励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市律师协会设计印制《天津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纪实手册》,律师人手一册,如实记录公益法律服务情况,接受满意度评价,配合“智慧律管”信息系统,实现公益法律服务数据的精准归集和有效应用。通过“制度+手册+系统”的方式, 推动我市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努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
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项目立项工作,在去年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多次与技术公司和信息技术部门沟通项目需求和申报事宜,不断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目前该项目已报至市委网信办进入立项阶段,等待项目批复。为了有效推动工作落实,我处优先对热线平台进行调整,多次召开座谈会研究热线升级改造工作,并形成工作方案。采取了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方式,落实“跟进服务”的工作要求,努力打造“全流程”服务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发展。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已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纳入市司法局部门预算管理,并印发了《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0-2022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的通知》(津财行政〔2019〕48号),在司法领域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中,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目录,用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五、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7*24小时“全时空”法律咨询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专业的法律服务。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司法行政“全业务”的法律咨询服务,不断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12348天津法网后台律师及时解答群众的留言咨询。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上,律师承担了大量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效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按照《天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努力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目前,全市有1600余名律师参与到该项工作中,在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强化宣传工作,增强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荣誉感、自豪感
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对我市律师特别是在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每月评选“公共法律服务标兵”,在“12348”天津法网和天津司法微信公众号上予以表彰,逐步完善激励表彰机制,不断激发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律师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责任感、荣誉感、成就感。
天津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