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关于落实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文件相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通知》的制定背景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实行,其中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2022年8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5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5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激发法律援助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市司法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结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共同研究我市具体贯彻落实举措,制定起草了《通知》。
二、《通知》的重要意义
《通知》围绕我市现行法律援助补贴发放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补贴发放流程和模式,明确了免税申报流程、退税的办理、信息共享和群团组织参照执行等内容,对于调动律师等法律援助人员积极承办法律援助事项,促进法律援助质量提高,更好的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规定了法律援助补贴的发放主体及发放准备相关工作;第二部分主要规定了法律援助补贴的发放方式及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职责;第三部分主要规定了法律援助补贴免税政策实施时间、退税流程及扣缴单位的责任;第四部分主要规定了群团组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如何办理免税申报和退税;第五部分主要规定了司法行政、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