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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4-21 14:30

市监狱局、戒毒局,各区司法局,市司法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司法局工作实际,制定《天津市司法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承办部门在提请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确保决策如期完成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各环节完成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强化决策档案管理

    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应严格执行《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办法》,注重决策事项过程记录及材料归档,实现全流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并于决策作出后30日内完成收集整理决策事项档案工作                                   

                           2025421



天津司法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时间安排

1

制定天津市公证机构服务效能综合信用评价办法

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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