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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6-02-12 09:41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以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本

(一)深化思想引领,践行法治之为。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处级领导干部读书班和司法行政系统青年干部示范培训班等,教育引导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重大课题研究,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和主题征文活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法治担当。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推动年度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在年度考核述职中主动全面述法,报告个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成效。组织完成2024年度法治天津建设专项考核和行政执法“优差双评”工作,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层层压实、一贯到底。

二、聚焦制度体系建设,以良法善治夯实依法行政根基

(一)提升立法质量,健全制度体系。科学编制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圆满完成13件地方性法规和2件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的法律审核,组织对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不断提升政府立法质效。推动制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细则》,确定18家单位作为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完成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维护法治统一与政令畅通。

(二)严格文件监督,规范管理流程。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职责,高质效完成相关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的备案审查;制定印发《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情况通报暂行办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后半篇文章”作用。大力弘扬“短实新”文风,严控发文数量,提升文件质量。

(三)保障决策合规,防控决策风险。组织编制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市司法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进一步优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使用机制,在立法项目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和合作协议审核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工作经验在《司法部工作交流》上专题刊登。

三、坚持权责法定透明,以严格执法提升法治实施效能

(一)深化执法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全面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落实,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年度“典型差案”评查和“示范优案”评选。高质高效完成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指引,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执法信息公开透明,依法公开年度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和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二)优化监管方式,提升执法能力。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结合制度,出台《天津市公证行业服务效能综合信用评价办法》和《天津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分类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发布工作公告,明确“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工作方案、抽查计划、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等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结果已通过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向社会公示。组织举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专题培训和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实战能力。

(三)发挥复议作用,化解行政争议。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立足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定位,完善行政复议法配套制度,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

四、树牢为民服务理念,以法治方式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选派专业人员入驻综治中心。聚焦基层多发的婚姻家庭、物业服务等矛盾纠纷,依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运用“三所联动”“三室联建”机制,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健全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对安置帮教对象的教育帮扶。

(二)加强示范创建,提升基层效能。在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滨海新区、河西区、北辰区以及西青区“法治引领跑出西青加速度 助企惠民深化交房即交证”项目分别被命名为综合示范地区和单项示范项目,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司法所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基层综治工作深度融合、精准对接。

(三)弘扬法治文化,营造法治环境。深入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及案例交流活动,宣传创新经验。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组织开展旁听庭审和法律知识考试,切实提升干警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专项法治教育宣传,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举办致敬天津普法四十年主题发布仪式,出品法治微短剧《穿越百年的法治齿轮》,打造沉浸式法治宣传阵地。深化依法治理,培育我市滨海新区、河西区被命名为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回应,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常态化开展“律企同行·法护营商”专项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提供各种形式法律服务,有效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经营。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加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实质化解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二)推进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深入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提供人工服务,接通率、满意率均超99%。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部署“公证规范优质”行动,组织公证机构深入开展“公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圆满完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天津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加强涉外法治,深化对外开放。统筹推动全市涉外法治工作,建立健全涉外法治工作机制,努力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工作格局。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供给力度,组织增聘涉外仲裁高端人才,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支持律师事务所“走出去”,深化涉外公证服务效能。依托本市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高校,持续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城市治理、新业态监管等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需进一步提升优化,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与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相比尚有差距。

2026年,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锚定新时代新征程司法行政使命任务,奋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用力,在强化政治统领上达到新高度。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实。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二是精准发力,在完善制度保障上实现新突破。围绕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加强立法调研与储备。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和备案审查效能。三是向深发力,在规范依法执法上取得新成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科学制定司法行政系统2026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和公信力,巩固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果。四是倾心尽力,在优化法律服务上展现新作为。推动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五是凝心聚力,在筑牢基层根基上开创新局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职能发挥,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精心谋划启动“九五”普法,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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