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制度设计,推进深入落实
(一)系统总结部署。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发布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认真开展中期评估。强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指引,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合理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高质高效完成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为行政执法提供有力参考。
(二)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名称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依法公开2024年度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依托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持证执法,健全案件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助力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三)持续贯彻案例指导制度。按照有关部署和要求,选取“赵某某因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私自收取费用被警告行政处罚”等5个行政执法案例作为全系统2023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并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案例具有较强示范性、借鉴性和指导性,进一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引导法律服务从业者依法规范诚信执业。
二、优化政务服务,强化常态监管
(一)坚持为民便民,做好政务服务。及时跟进掌握委托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办办理的市级政务服务委托事项。做好向天开高教科创园委托下放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事务所联营核准等律师类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助推实现“办事不出园”审批模式,为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监督检查。通过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公布2024年度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公告。在监管领域全覆盖基础上,推动相关领域监督检查与信用监管有机结合,合理确定检查对象和抽查频次。按照年度监管方案安排,完成法律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检查结果通过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公示。
(三)聚焦专项整治,提升监管效能。按照有关部署和要求,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注重立整立改长效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决防止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和机械执法等问题滋生,持续规范法律服务领域执法行为。
三、聚焦行业特点,注重分类施策
(一)不断强化律师行业监督管理。修订出台《天津市律师行业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律师行业信用分级评价工作。开展执业纪律教育培训,引导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二)持续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开展公证质量专项检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邀请有关专家结合公证执业风险防范、公证债权文书诉讼实证等内容开展专题辅导,进一步提升公证行业管理水平。
(三)着力推进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完成2023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将评估结果通过市司法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为精准执法提供有力参考。开展司法鉴定行业培训,切实提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推动服务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执法监督,提升专业素养
(一)注重案件指导监督。扎实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评查促提升。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依法办理以区司法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在合法、自愿基础上做好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注重加强行政复议决定书释法说理,力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二)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修订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专业法律知识,并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学习。举办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邀请天津政府法治智库专家以“行政复议法修订对行政执法的新要求”为题作专题辅导,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虽然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如,行政执法人员立足行政执法实际需求,处理疑难复杂行政执法案件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过程中,“普法责任制”落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释法说理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2025年,市司法局将立足法律服务领域管理实际,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深入贯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为民服务能力。二是聚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高标准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持续加大信用监管与行政执法结合力度,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