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升级浏览器版本到最新版本!
X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专题回顾 > 身边的榜样

身边的榜样 | 扶危济困解纷止争的好律师宋春娇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8-30 16:50

宋春娇,43岁,无党派人士,现任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主任。她是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西青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理事、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市司法局特聘人民调解专家。先后获得 “司法部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特别提名奖”、“天津市最美人民调解员”、“天津市三八红旗手”、 “天津市人民满意人民调解员”、“天津市优秀公益律师”、“天津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近日,她再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殊荣。

作为一名律师,宋春娇勤勉敬业、认真严谨,坚守法治初心、捍卫公平正义,始终是她心中执着的追求。2019年,她接到这样一起案件:原告杨大爷和姚大娘是一对再婚夫妻,曾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现有房产在两位老人离世后,全部归杨大爷与前妻所生长子杨某所有。后因与杨某积怨较深,夫妻俩要撤销赠与,收回房产。不料,杨某以还迁房早已落户到自己名下为由,不同意撤销赠与,还要将二位老人赶出家门。无奈之下,夫妻俩将杨某告上法庭,怎奈一、二审均败诉。宋春娇深入了解这起案件后,决定换一个角度进行诉讼,她认为,赠与协议书中有“百年之后”等内容,应为遗嘱,而非赠与,遗嘱应在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且立遗嘱人可以随时修改遗嘱。在重新起诉后,经过宋春娇的不懈努力,法院支持了杨大爷和姚大娘的全部诉讼请求,通过强制执行后,两位耄耋老人历经八年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家”。

执业十几年来,宋春娇心系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生活困难群众,共代理法律援助案件近百件,她援助的多起未成年犯罪案件成为典型案例。2021年,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给宋春娇一起涉嫌盗窃罪的案件,该案被告人小李年仅17岁,父母双亡,他来津打工后,因交友不慎参与盗窃了一辆电动车,宋春娇多次会见被告人,仔细查阅笔录了解案情,客观分析小李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她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官的采纳,最终公诉机关撤回了对小李的起诉。

2021年初,宋春娇接受丧偶的王女士的求助,她被丈夫张某生前的情人以一份亲子鉴定和一份遗嘱赶出家门,宋春娇了解相关案情后,认为张某生前留下的遗嘱属无效遗嘱,因为其名下财产都是张某和妻子王女士共同打拼得来的,张某无权在遗嘱中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该案经过六次开庭,历时一年半,法院支持了王女士的诉求,宋春娇的敬业和执着令王女士非常感动。

宋春娇不仅是当事人信赖的好律师,而且是一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从2006年开始接触调解工作,宋春娇已经积累了16年的调解经验,她为调解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至今共调解案件3000件,帮助8000多个家庭化解矛盾纠纷,其中涉及死亡的重特大交通事故300起,调解金额1.5亿元。她曾受理一起30多人受伤的大客车事故赔偿案,作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宋春娇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始做当事人的安抚和调解工作,近半个月的时间里,她每天在医院、交警队、宾馆、调解室之间来回穿梭,夜深人静时,调解室里依然灯火通明,为了让当事人家属更快得到赔偿,她不知疲倦地忘我工作,最终该起事故除一人外,其他均调解结案。

“人民调解不同于法院判决,既掺杂着浓浓的人情味,也考验着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巧和智慧;选择了人民调解工作,就是选择了一份责任,有了责任,就要义无反顾,再苦再累也一定要坚持到底。”宋春娇说。

宋春娇热心公益事业,一直默默地以实际行动服务社会。她加入弘德公益志愿者服务队,牵头开展扶贫助困活动,经常去敬老院为老人们包饺子、做卫生,嘘寒问暖;她为狼牙山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捐资助学,持续资助7年每年3000元;她为蔚县捐资打井,驱车320公里送去御寒物资;她每年向对口帮扶甘肃白银地区困难学生捐助助学款2000元。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宋春娇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好普法宣传员,经常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她说,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自己甘愿做一颗螺丝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