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在即,作为主力军、先锋队,我市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战场取得了怎样的战果?
打掉涉黑组织2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2个、涉恶犯罪团伙505个;破获刑事案件5128起,抓获嫌疑人6853名,494名犯罪嫌疑人慑于强大攻势投案自首;查封扣押冻结涉黑资产38亿余元;刑事案件发案、严重暴力犯罪逐年下降,命案、枪案、绑架案件连续6年全破……
这是我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人民群众交出的答卷。
坚持更高站位 全力纵深推进
自扫黑除恶战役打响,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兵把口、深入战区、深入一线督战督办,强力推进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其中,“12·04”“8·08”等重大涉黑案件,都是“一把手”亲自抓、带头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也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业力量,对重大案件实行“一案一专班”,成立多支扫黑除恶敢死队、尖刀机动队,确保了中央和市委、公安部的决策部署一贯到底、落实落地。特别是中央督导期间,对标对表中央督导组反馈的46个问题和15项问责建议,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力度,在最短时间全部整改完毕。
我市公安机关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谋划下,建立健全《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协作配合工作制度》《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关于规范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防范打击“套路贷”犯罪的指导意见》等多项长效机制,形成了从群众发动、线索查办,到部门转递、案件审结各环节多位一体的制度体系,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无黑”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站稳人民立场 打准打深打实
线索摸排是扫黑除恶的突破口,为了将人民群众痛恨的黑恶势力彻底铲除干净,市公安局全面畅通和拓展线索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对每一件群众举报,按照甄别、核查、深挖、处理、反馈的五个100%标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一举打掉了滨海新区薛某等重大黑恶组织,提级侦办了宁河区刘某某、武清区张某某等一批复杂案件,成功破获了河北区一起举报13年之久的被枪击案等一批积案。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对中央督导组交办和我市掌握的2803件线索全部核查办结,已经完成“线索清仓”任务,境内逃犯已全部“清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率100%。
“扫黑除恶”绝不是一阵风,我市公安机关拿出了“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刨根问底”的钻劲儿、“滴水穿石”的坚持,来守一方净土。本着打准打深打实的原则,通过采取领导包案、提级侦办、要案督办、检法机关提前介入等一系列超常规措施,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65起案件全部破获,在全国打响了对披着少数民族外衣有组织敲诈建筑企业犯罪第一枪,成功侦破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特别是在侦办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2·04”颜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过程中,注重发现蛛丝马迹,通过循线深挖,相继打掉了与颜某相关联的阎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杜某恶势力犯罪集团。
打击整治并重 形成“工作闭环”
“一线一深挖、一案一整治”。在依法严打黑恶势力的同时,公安机关坚持打击整治并重、部门行业联动,与纪委监委、组织、检察、法院、司法、住建、市场监管、国资、金融、规划和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密切协作,目前,共向社会治安、乡村治理、土地领域、工程建设、金融放贷、信息网络等10大重点行业领域,发出“公安提示函”715件,相关行业领域部门完成整改达94.4%,形成了提示整改、落实反馈的有效“工作闭环”。
聚焦经济金融领域,依法严厉打击垄断市场、强迫交易、非法围标、侵吞国有资产、侵害企业权益等黑恶犯罪,持续开展打击“黑中介”“黑物流”“套路贷”“校园贷”等专项行动,共打掉涉黑恶“套路贷”犯罪团伙142个,涉案金额14.3亿元。
严打占地圈地、占地违建、私搭乱盖、拆迁敲诈等土地领域黑恶犯罪,以打掉北辰区强占8万平方米建设用地的陈某犯罪集团为突破口,打掉土地领域涉黑恶组织31个,拆除违法建筑200余万平方米。
重点围绕黑恶势力利用网络实施“套路贷”、诈骗、敲诈勒索、“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持续组织开展“雷霆” “飓风”“断卡”等系列专项行动,相继侦破了全国首例雇用网络“水军”给企业“抹黑”系列敲诈案、宝坻区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东丽区和滨海新区网络组织卖淫案、红桥区利用网络跨境组织实施“裸聊”敲诈案等一批大要案件。截至目前,先后打掉网络犯罪团伙40个,破案6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4名,挽回经济损失2.19亿元。
“收官”不收力,推动扫黑除恶机制化、常态化,为了创建“无黑”城市,天津公安步履不停、力度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