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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之四)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9-04-30 11:42

  为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法治氛围,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全市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新高潮。

  南开区在长虹公园举办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宣传宣传材料、展板展示、律师咨询等方式,向百姓普及国家安全、扫黑除恶的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在《天津日报·南开时讯》、“和美南开”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刊发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举报方式和相关新闻,切实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红桥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宣传进机关、单位、社区、市场活动。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扫黑除恶、国家安全日在线答题活动,向系统干部配发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在社区、市场等重点领域、场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内容,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具体举措及重大战果,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宝坻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列入普法责任清单,纳入领导干部、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在辖区内重点地段举办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营造打击黑恶势力的浓厚法治氛围。通过微博、微信、APP、有线台《法润宝坻》栏目等媒体推送“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覆盖面。

  蓟州区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训诫活动和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考试,教育社区服刑人员远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鼓励其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司法所工作人员入村入户广泛宣讲扫黑除恶的范围、典型案例及黑恶势力的危害性等相关知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深挖涉黑涉恶线索,积极参与调查核实,确保不漏罪、不漏伞、不漏人。在辖区内通过电子显示屏、村村通广播、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营造“扫黑除恶人人知晓”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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