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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对《天津市华侨捐赠管理办法(修改)(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市侨办起草了《天津市华侨捐赠管理办法(修改)(送审稿)》,报请市人民政府审议。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天津市华侨捐赠管理办法(修改)(送审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天津市司法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邮编:300191;也可通过传真或者电子信箱反馈意见...【查看更多】

草案正文

天津市华侨捐赠管理办法(修改)   (送审稿)       第一条 为加强华侨捐赠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华侨捐赠工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华侨捐赠,是指华侨、华侨团体、华侨投资企业自愿无偿向本市依法成立的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查看更多】

背景介绍

一、背景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紧密团结起来,发挥他们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积极作用,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最大限度把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中蕴藏的巨大能量凝聚起来、发挥出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天津市华侨捐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全国较早颁布的华侨捐赠管理地方立法之一,为加强我市华侨捐...【查看更多】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天津市华侨捐赠管理办法(修改)(送审稿)》在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9月14日至10月13日。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意见建议1条,经认真研究,未采纳,已进行解释沟通。【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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