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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须知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4-07-25 14:39
一、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受理范围

(一)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出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二、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三、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四、注意事项

1. 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栏中的各栏目。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

2. 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

五、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方式

(一)天津市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22-12388

2.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安徽路8号市纪委监委接待室

3.寄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西园道6号天津市纪委信访室天津市监察委员会举报中心收(邮编:300060)

4.举报网址:https://tianjin.12388.gov.cn/

5.举报微信:海河清风

6.APP客户端:天津纪检监察网

(二)市司法局机关纪委信访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23082308

2.寄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市司法局机关纪委收) 邮编:300191

3.来访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道52号(天津市司法局信访接待室)

(三)市监狱局信访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27351374

2.寄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28号 邮编:300100

3.来访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28号

(四)市戒毒局信访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23392629

2.寄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119号 邮编:300050

3.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119号

六、举报材料写法

(一)举报材料需写明被举报人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二)举报材料需提供人证、物证的地点和知情人的姓名、职务、单位、主要线索及有关票据等事实材料;

(三)举报材料需提供违纪时间、地点、单位、人物、主要情节及违纪事实等情况;

(四)举报人可以留下联系方式和住址,以便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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