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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房羽泽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来源: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2-14 10:38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副本)

2026〕津狱刑执字第03

罪犯房羽泽,男,1993年7月出生,住天津市滨海新区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附带民事赔偿共计10640.94元(未履行)刑期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6年9月27日止。目前在天津市梨园监狱服刑严重疾病,我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之规定,批准其于2026214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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