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为保证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天津市梨园监狱提请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予以公示。
罪犯房羽泽,男,1993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户籍地天津市滨海新区。该犯于2024年8月6日因寻衅滋事罪被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2024)津0116刑初98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附带民事赔偿10640.94元(未履行)。刑期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6年9月27日止。于2024年9月3日入监,2024年12月26日调入天津市梨园监狱服刑。目前该犯患1.右脑干旁脉络丛乳头状瘤(WHO grade 2)(肿瘤术后复发)2.肺炎3.癫痫4.吞咽困难5.右耳感音神经听觉丧失6.右侧喉返神经麻痹7.气管切开术后拔管困难等疾病。经诊断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附件《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七条第一款。
上述案件的公示期自2026年2月11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止。如对公示案件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22-27353333;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28号。
为便于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后予以回复。我局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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