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副本)
〔2025〕津狱刑执字第25号
罪犯徐艳文,男,1997年11月出生,住山东省滨州市。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已缴纳),现刑期自2022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止。目前在天津市津西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我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之规定,批准其于 2025年11月1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11月17日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副本)
〔2025〕津狱刑执字第25号
罪犯徐艳文,男,1997年11月出生,住山东省滨州市。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已缴纳),现刑期自2022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止。目前在天津市津西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我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之规定,批准其于 2025年11月1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