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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姚瑞宝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来源: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9-23 15:00

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为保证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天津市梨园监狱提请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予以公示。

罪犯姚瑞宝,男,1955年5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天津市武清区。该犯于2020年10月30日诈骗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8刑初258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万五千元,责令被告人共同退赔人民币二百八十万元刑期2019年8月30日至2030年2月28日止该犯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12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2020)京01刑终492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于2021年3月30日入监,2021年8月16日调入天津市梨园监狱服刑目前该犯1.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2.ANCA相关性血管炎3.心衰 4.房颤 5.低蛋白血症 6.肾性贫血 7.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8.2型糖尿病疾病经诊断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附件《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六条

上述案件的公示期自20259月24日起至20259月26日止。如对公示案件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22-27353333;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28号。

为便于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后予以回复。我局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2025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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