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副本)
〔2025〕津狱刑执字第18号
罪犯崔明国,男,1986年10月出生,住天津市西青区,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自2024年4月21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止。现在天津市西青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之规定,批准其于2025年6月2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