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升级浏览器版本到最新版本!
X
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狱所务公开

罪犯赵存存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来源: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6-18 15:00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副本

2025〕津狱刑执字第16

罪犯赵存存,男,1944年7月出生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故意杀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5年4月8日2030年31止。后经二次减刑,现刑期202911日止。目前在天津市河西监狱服刑,严重疾病,且病情危重,我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之规定,批准其于202561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617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