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为保证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天津市李港监狱提请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予以公示。
罪犯陈士杰,曾用名陈世杰,男,1966年4月出生,汉族,户籍地天津市河北区。该犯于2020年7月21日因犯诈骗罪,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以(2020)津0105刑初82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53000元(未履行),责令退赔557000元(未履行)。刑期自2019年11月16日起至2030年11月15日止。2021年5月19日入监,2021年8月16日调入天津市李港监狱服刑。目前,该犯患1.恶性腹膜间皮瘤III期2.贫血3.化疗后骨髓抑制4.肝功能不全等严重疾病,经诊断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附件《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条。
上述案件的公示期自2025年6月11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止。如对公示案件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22-27353333;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28号。
为便于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后予以回复。我局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