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副本)
〔2025〕津狱刑执字第7号
罪犯涂开贵,男,1965年10月出生,住天津市滨海新区,因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继续追缴其贪污赃款177705元、受贿赃款49万元。刑期自2014年1月7日起至2029年1月6日止。现在天津市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之规定,批准其于2025年3月2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