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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马玉泉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来源: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3-03 14:12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副本)

2025〕津狱刑执字第6

罪犯马玉泉,男,19649出生,住天津市东丽区因犯受贿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并处罚金20万(已缴纳),刑期2024411日至2028710日止。目前在天津市津西监狱服刑严重疾病,且告病危,我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之规定,批准其于2025228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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