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副本)
〔2025〕津狱刑执字第1号
罪犯张子彧,男,1996年1月出生,住天津市北辰区,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刑期自2023年8月9日至2025年3月8日止。现在天津市西青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且告病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之规定,批准其于2025年1月2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1月21日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副本)
〔2025〕津狱刑执字第1号
罪犯张子彧,男,1996年1月出生,住天津市北辰区,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刑期自2023年8月9日至2025年3月8日止。现在天津市西青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且告病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之规定,批准其于2025年1月2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