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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崔志勇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来源: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6-19 09:45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副本)

2023〕津狱刑执字第08

罪犯崔志勇,男,1958年3月出生,天津市南开区,因犯受贿、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已),2015年5月28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止目前在天津市康宁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之规定,批准其于202361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2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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