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副本)
〔2022〕津狱刑执字第02号
罪犯何品文,男,1963年1月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中区。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自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27年12月23日止,现在天津市李港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之规定,经本局批准于2022年5月1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