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经推荐、审核等程序,市司法局决定选聘1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11家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聘期五年,现予以公布。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