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天津市司法局对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64号、国务院令第777号),组织开展了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形成了《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清理工作质量,现就拟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 电子邮箱:ssfjfyc@tj.gov.cn
2. 电话、传真:022-23082547
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天津市司法局法律法规研究处547房间收;邮编:300191。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分别在邮件题目、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废止部分规章意见建议”字样,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天津市司法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