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77号)《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为了提高清理工作质量,现就拟宣布失效部分市人民政府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 电子邮箱:ssfjfyc@tj.gov.cn
2. 电话、传真:022—23082547
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 天津市司法局法律法规研究处545房间收; 邮编:300191。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分别在邮件题目、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清理意见建议”字样,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天津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