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司规〔2021〕4号)(以下简称《办法》),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现将确定的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情况予以公布。
一、诚信等级确定为A级的司法鉴定机构(7家)
1、天津华大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2、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司法鉴定中心;
3、天津明正司法鉴定中心;
4、天津迪安司法鉴定中心;
5、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6、天津市天盾法医司法鉴定所;
7、天津天宏司法鉴定中心。
二、诚信等级确定为B级的司法鉴定机构(17家)
8、天津市开平司法鉴定中心;
9、天津市环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10、华信(天津)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11、天津医科大学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12、天津市法医学鉴定中心;
1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14、天津市天意物证司法鉴定所;
15、天津市中慧物证司法鉴定所;
16、天津市中天法医司法鉴定所;
17、天津市安定医院司法鉴定所;
18、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检测技术研究中心;
19、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
20、天津市中胜司法鉴定所;
21、天津市天衡司法医学鉴定所;
22、天津市天鼎物证司法鉴定所;
23、天津市天昊司法鉴定所;
24、天津市天平司法医学鉴定所。
三、诚信等级确定为D级的司法鉴定机构(1家)
25、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
四、暂不予评定诚信等级的司法鉴定机构(5家) (一)依据《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审核登记未满一年,可以暂不予评定诚信等级的司法鉴定机构:
26、天津市天诚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27、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28、天津青果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
29、嘉鹏科学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司法鉴定所。
(二)依据《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经司法行政机关同意,超过一年未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的,可以暂不予评定诚信等级的司法鉴定机构:
30、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