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大寺司法所:特殊时期坚决不掉链子
疫情发生后,大寺司法所按照上级要求取消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等工作。但这并没有减轻社区矫正专管干部董淑磊的工作,反而比以前更忙了。他除了按时为矫正期满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好解除手续,还要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微信定位查看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确保监管秩序有条不紊。同时,他每天通过电话点名逐一与社区矫正对象通话,要求他们做好自身防护,外出要戴口罩;从外省(市)回来一定要先居家自我隔离14天,何时到司法所报到销假听候通知等。他说:“在这个特殊时期,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重点不仅仅是没有重新违法犯罪,他们每一个人在这次疫情中能够平安健康也是我的心愿。我决不能在这个时候掉链子,一定要把工作做扎实了。”
新区海滨司法所:以人为本,为社区矫正对象送温暖
海滨司法所在对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逐一排查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马某某自1月24日起发烧拉肚子,医院确诊为细菌性痢疾,经过输液治疗,马某某症状并未缓解,再加上其母亲年前刚刚做完乳腺癌手术、家中孩子年幼、妻子的不理解及埋怨,造成他身心承受巨大的压力。司法所得知后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告知其放下心理负担,积极配合医院进行检查治疗。马某因每天去医院输液接触的环境危险性较大,希望司法所能够帮其协调些N95口罩。海边司法所工作人员关颖经辗转多方协调一个N95口罩及数个一次性口罩,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达马某家附近,让其把车门打开,将口罩放到了车里,虽然全程没有接触,但我们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宽严相济,以人为本”,让社矫对象感受到社会的善意和温暖,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希望马某某能够早日康复,顺利回归社会。
津南区小站司法所:强化战时意识,严格监督管理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小站司法所安排工作人员每日开展信息化核查,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有近期从武汉归来的近亲属,是否与武汉归来人员接触以及其自身身体状况,并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动态,做到日闻其声;利用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和“津矫通”app跟踪社区矫正对象,做到日知其行。同时,要求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外出的,必须严格审核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外出地点,消除疫情传播风险。此外,司法所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思想情况、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对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教育引导,要求他们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