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评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在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将天津市近六年来创造性开展“优差案”评查中,形成的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固化下来,在制度建设层面为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聚焦体系建设,夯实评查基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下设“优差双评”工作小组作为专项工作机制,全面负责“优差双评”工作,组长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常务副主任(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执法协调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为评查工作规范、高效运转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聚焦渠道拓展,广泛收集线索。《办法》大力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贯通融合,规定“优差双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提供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候选案例和线索,差案来源涉及多个部门和层级,市级执法部门提供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候选案例,市司法局组织推荐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候选案例,确保优案来源的广泛性。三是聚焦规范统一,科学设置流程。严密设置两个审查评审流程。市委依法治市办会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组建初审组,对收集到的候选案例和线索开展评查,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程序的候选案例;专家评审组评出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推荐候选案例,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对有关案例及时开展核查,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关注案件最新进展。科学设置两个会议审议流程。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主持召开“优差双评”工作小组专题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常务副主任(兼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主持召开“优差双评”工作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年度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案例,确定评查结果。四是聚焦成果转化,强化激励约束。明确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市有关单位接到“优差双评”工作情况的通报后,迅速做好“六抓”,即:抓好学习传达、抓住个案整改、抓细规范提升、抓紧执法培训、抓深专项评查、抓牢执法监督,推进整改和成果运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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