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并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明确了职业教育是对接产业最密切、服务经济最直接的教育类型,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人力资源供给和生产力转化作用,职业教育由此进入了新的发展期。天津作为国家职业教育试验区、示范区以及创新发展的标杆,职业教育体系逐步健全,办学质量不断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效应凸显,职业教育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与此同时,我市职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需要由立法加以规范。
新修订的《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共9章60条,着力在健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形成多元办学格局、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强化职业教育支持和保障等方面作出制度设计,总结凝练我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形成的经验模式,充分体现天津特色和亮点,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