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出台地方政府规章《天津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以政府立法形式推进本市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抢救、保护与发展。天津文化艺术源远流长,工艺美术底蕴深厚。但在新技术、新业态快速发展的形势下,面临着专业人才断层、技艺传承断代、产业规模偏小、品牌创造力不强等新挑战,作为轻工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工艺美术大省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市司法局在合法性审核过程中,坚持民主立法,开展实地的调研走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摸清行业发展面临的瓶颈和问题:深入我市传统工艺美术重点企业、杰出代表如隆兴集团、天津市泥人张彩塑工作室、天津市杨柳青画社、感光雕塑艺术研究院开展调研;邀请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工艺美术学会以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天津工艺美术大师对传统工艺美术技艺传承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征求市政府法律顾问、市政府参事的意见,听取来自天津美院、天津科技大学艺术设计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艺术学院等专家学者的意见。
规章内容在遵照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的基础上,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做出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是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发挥社会组织在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和专业方面的优势,明确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精品和工艺美术大师的认定工作由相关工艺美术社会组织承担,市工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认定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市工艺美术专家库,加强对认定工作的监督管理。二是针对相关产业面临技艺传承断代的问题,通过加强对制作工艺美术品所需的矿产资源和原材料、已认定的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大师署名的保护,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支持大师的创作工作,工艺美术大师积极履行社会义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的保护、传承。三是针对传统工艺美术人才培养问题,规定传统工艺美术相关单位应当加强人才培养,支持技艺水平较高的人员带子女、带徒学艺,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技术研讨、展演体验和传习培训等活动;人力社保部门要完善专业人员的评价机制,健全职称评定和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工艺美术社会组织可以参与制定本行业专业人员的评价标准,并承接具体评级工作。四是针对产业规模偏小、缺乏相关龙头企业和特色园区等制约产业发展问题,规定将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与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相促进,加强产业集群、产业园区等特色区域建设,支持推动产业创新、打造品牌,支持协会、企业、大师参加国内外展览、开展交流活动,鼓励工艺美术行业相关组织注册集体商标、举办承办赛事活动,参与制定行业标准、通过标准化提升产品服务质量等,发挥合力促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