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行政复议?
从字面上看,“行政”的意思就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同时也说明这是一项行政范畴的制度;“复”的意思是再、再次,“议”的意思是评议,综合起来行政复议就是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再次评议。
法学界对于行政复议给出的解释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复议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除上述原则外,行政复议还有一次性审查、书面审查的原则。所谓一次性,是指就一个行政行为只能申请一次行政复议;所谓书面,是指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
三、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常见的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侵犯经营自主权、要求履行义务、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不可申请行政复议!
四、应该向哪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视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主体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举例:对天津市××区××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天津市××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天津市××局申请。
例外情况: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举例:对天津市××区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只能向天津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举例:对天津市××区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举例:对天津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仍应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举例:对天津市××区××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天津市××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五、申请行政复议有时限要求吗?
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六、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准备哪些材料?
(一)行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书中应载明申请人基本信息、被申请人名称、明确具体的复议请求及相关事实与理由。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如需委托,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证明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总结
机构改革后,天津市司法局作为天津市人民政府的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天津市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如您需要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您到位于南开区水上北道52号的行政复议接待室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22-23082169,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