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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4-03-26 09:26

天津市司法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及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大局,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之中。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渠道建设等方面着手,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向群众提供公开、方便、快捷服务的有效途径,并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有力措施来抓。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受理、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政研室负责法律审核工作;办公室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局机关各处室指派一名同志做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本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形成了多个处室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丰富公开载体。充分发挥天津司法行政网服务社会第一平台作用,认真做好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同时,我局还充分利用电台、广播、报纸、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信息。采取信息化手段,以天津司法行政网为窗口,开办律师帮办、在线互动等特色栏目,努力为群众提供阳光便捷的惠民司法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修改完善了《天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个性化细目,积极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做好了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

(一)准确及时主动公开信息

本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文件108件,其中,律师工作71件,公证工作3件,司法鉴定工作17件,司法考试工作6件,法律援助工作2件、基层工作1件,法制宣传工作2件,队伍建设工作2件,其他工作4件。向图书馆、档案馆、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邮寄纸质文件324件。通过天津司法行政网发布信息2158条,利用电台、广播、报纸发布信息1000余条。

(二)咨询处理情况

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覆盖全系统各单位的领导、纪检、信访信箱,以及各类司法行政业务的在线咨询栏目,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咨询、申请、投诉渠道。2013年,我局共受理电话、网络咨询22754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工作中实行统一受理,业务部门共同研究、报局领导审批的工作模式。答复申请时,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努力提高答复办理水平。此外,我们在平时工作中坚持值班制度,做到网络专人登,电话有人接,来信有人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服务质量。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申请8件;传真、信函申请1件。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答复申请9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4件;不予公开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申请信息不明确1件;非政府信息1件。

(三)依申请收费情况

我局答复申请均未收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无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在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需要进一步加强,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引导工作,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

108

向市级查阅点提供本单位纸质文件

324

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0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列表

序号

信息种类

单位

数量

1

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

71

2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

2

3

保障性住房


4

食品药品安全


5

环境保护


6

安全生产


7

价格和收费


8

土地房屋征收


9

高校招生


10

机构职能

1

11

政府规章文件

23

12

规划信息


13

统计信息


14

政府工作报告


15

财政报告


16

政府采购


17

重大建设项目


18

教育医疗


19

社保就业


20

民政助残扶贫


21

突发事件处置


22

产品质量监管


23

公共卫生


24

市政府重要会议


25

人事任免


26

其他服务事项


27

其他公开信息

11

咨询处理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答复公众电话咨询事项

21637

答复公众邮件和网上留言

1117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信函申请数

1

3.网上申请数

8

4.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

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


3.不予公开

2

4.信息不存在


5.不属于本机关公开

1

6.申请内容不明确

1

7.非政府信息

1

8.重复申请


9已移送档案馆


10.其他原因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统计

    

单位

  

全年依申请信息收费人数

0

全年收取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0

全年依申请信息费用免除人数

0

全年免除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0

3:培训情况统计

    

单位

  

培训次数

34

培训人次

263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统计

    

单位

  

行政复议数量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数量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行政诉讼数量

0

其中:1.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数量


2.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七、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gk.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邮编:300191,电话:022-23082541,电子邮箱:tjsf @tjsf.gov.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