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市司法局局长王红卫主持召开2020年第7次局长办公会。
会议审议《关于给予陈雷、张扬、刘宗靓等三名律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请示》。陈雷、张扬、刘宗靓等三人分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其违法行为均属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陈雷、张扬、刘宗靓等三名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