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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王思维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来源: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1-31 08:52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副本)

2024〕津狱刑执字第3

罪犯王思维,男,198511出生,住辽宁省东港市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缴纳),刑期自20213月112025910止。目前在天津市长泰监狱服刑严重疾病,我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之规定,批准其于202412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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