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副本)
〔2024〕津狱刑执字第1号
罪犯孔杏娣,女,1940年2月出生,住天津市和平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止。目前在天津市女子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我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之规定,批准其于2024年1月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