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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周涛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来源: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12-29 09:35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副本)

2023〕津狱刑执字第19

罪犯周涛,男,19627月出生,天津市和平区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并处罚金200000元(已缴纳),刑期自20201117日至2024516日止。现在天津市长泰监狱服刑严重疾病,监狱对其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之规定,我局批准其于2023122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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