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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向滨海新区委托下放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告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4-28 14:11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委托下放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22〕5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5月1日起,天津市司法局向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天津自贸试验区行政审批局)委托下放7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委托的政务服务事项

1.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

2.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和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内地或大陆从事律师职业核准;

3.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设立及派驻代表执业许可;

4.律师执业变更(不含律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区转所事项);

5.律师执业注销;

6.律师事务所及分所变更(不含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变更地址);

7.律师事务所及分所注销。

二、委托使用范围

滨海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联系电话:022-66897955、022-66897715    

特此公告。


天津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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