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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推荐评选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选对象的公示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4-06 11:43

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通办〔2022〕11号)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开展推荐评选工作。经民主推荐、政治审核、听取意见、集体研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报请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确定了我市推荐评选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选对象,现公示如下:

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1.天津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二支队

2.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滨海新区支队

3.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执法先进个人

1.谢品,男,1964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室(二级调研员)。

2.季国强,男,1979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支队支队长(一级主任科员)。

3.刘良艳,女,1977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天津市津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四级主任科员)。

4.孟学鹏,男,1979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天津市蓟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二大队大队长(一级主任科员)。

5.李承治,男,1987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街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一级主任科员)。

    公示时间5天,从2022年4月6日起至2022年4月12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反映。。

  

                         2022年4月6日

(联系电话:022-23082314  联系人:张铭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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