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申报的《关于创新组织形式推动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路径探索》经天津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项目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主任签批,获天津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项目立项。
市司法局将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对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进行创新探索。对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程序、风险防范以及引入特别合伙人等进行调研论证,形成研究报告。根据研究结论,结合我市实际,对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认缴制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基本原则、合伙人的条件、设立程序及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具体规定,推动更多律师事务所转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促进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