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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圆满完成《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立法工作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12-08 15:45

12月1日,《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不断激发全民健身参与热情,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条例》紧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认真对照即将于明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新规定,将我市特色、成功经验固化下来,为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条例》共50条,明确了全民健身的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全民健身活动的形式、内容和要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供给和管理等要求,以及全民健身服务与保障措施,将不断激发全民健身参与热情,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工作工作迈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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